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组通〔2009〕3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员调配(聘用)工作的通知》(广组通〔2010〕56号)的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充实到我局机关(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7名,具体职位详见《2011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遴选对象
广安市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区市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较突出;
3.具有2周年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11年12月7日),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指在年度考核中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在工作中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表彰;在业务工作上获得市级机关部门以上表彰奖励);
6.具有职位专业要求的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