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
下午 14:00—16:30 《申论》 考试时限15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至5月29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1年6月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州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