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拔
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公告 》和《四川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简章》,现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任职人选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2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5%+笔试加分),按3: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府街办公区(成都市正府街108号)5楼510办公室
(四)考生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及复印件。
2、网上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考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贴上照片)两份,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
(五)资格复审递补
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今后不再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考生于2011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