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按招考《公告》规定,面试资格审查时,入闱人员必需带齐以下材料才能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一)应携带考生报考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信息表》1份(按要求粘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基层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证明、专业工作经历(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证明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六)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七)体制内在编的教师须出具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八)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九)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十)国家有其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畜牧食品局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六、注意事项
考生对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和资料必须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