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厅干部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担当各项工作,经研究,拟在全省县及以上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中,选调年轻工作人员6名充实到厅相关工作岗位,其中,省文化厅机关3名,省文物管理局2名,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1名。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在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人员,主要从事文秘工作,思想活跃,文字功夫好,从业能力强,热爱文化行政业务工作和政策研究,并愿意在省文化厅机关(含省文物管理局、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下同)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感、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奉献精神;
(二)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文字处理能力;
(六)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通过“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文化信息网”自行下载《四川省文化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请邮寄或直接交到省文化厅人事处,并发送邮件到scswhtrsc@163.com。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6日-2012年1月15日。
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交2-3篇本人主笔的文章,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及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审查。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2012年2月15日前电话通知单位或本人。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内容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基本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省文化厅按照3: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文化信息网”公布,并予以取消和调减。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拟调人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文化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职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职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
(八)试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到岗试用期为3个月。
(九)调入。根据试用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组织程序报批后办理调入手续。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86277466 86645890
举报电话:028-86269656 86635745
附件:
1. 2011年四川省文化厅系统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四川省文化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