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
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与《公告》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2寸免冠红底证件照1张。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委党史研究室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无故超过上述时间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028-86603146,联系人:蒲志明。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