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递补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将于12月22日进行。递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12月21日22:00左右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
递补工作于12月22日16:00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相关公告公布的电话咨询。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