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区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的通知》(泸编发〔2008〕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泸委办〔2010〕72号)文件精神,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选贤任能,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科员2名(参公管理):1名矿山安全监察执法岗位,1名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察执法岗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一线工作的在职人员中按照1:2的差额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科员职位的条件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煤矿相关专业(采煤、机电、通风、地质测量);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察执法科员职位条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相关专业,或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四、选调人员待遇
按泸州市现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携带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好《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和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能够代表本人真实水平的文章等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江阳南路27号(电话:3108546;传真:3101719)。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30日下午5:00止。
六、选调办法
通过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被选调人员须在市安全监管局试用2个月,然后根据工作情况,再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