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6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具体条件(详见《泸州市纳溪区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所有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所有职位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9月20日9:00--9月27日24:00。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照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区人事局和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审查结束时间为9月28日18:00。
5、年龄要求。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至2010年9月27日,如30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9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9月29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下列减免条件的考生,于9月29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纳溪区考试中心(联系电话:4212407)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中: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第2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第3、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二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0月16日9:00---10月22日18: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等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10月22日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交到纳溪区考试中心 (电话:4212407)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5. 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纳溪人事在线 (www.nxrsrc.com)。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纳溪人事在线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职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其中《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
2.考试时间:2010年10月23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