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程序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和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30-40KB(像素:132×189)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依据为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反馈报考者。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和考生所填《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报名的基本依据,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学院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确认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笔试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审查提供材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按页面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并准备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A4纸复印件1式1份,并提供三证原件验证);(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3)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要求,对相应岗位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本人原所在受聘高校人事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及相应材料原件(附受聘学校的聘用合同);(4)有加分情况的提供加分证明材料。
笔试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6:00。
笔试资格审查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组织人事部232室(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学府北路1号,联系电话:0825-2290597)。
(三)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1科50元。缴费的时间为2010年10月4日当天上午8:30至11:30,缴费地点与笔试资格审查的地点相同。缴费后领取《笔试准考证》。非本地考生,请电话联系笔试资格审查及缴费事宜。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10月5日在省人事考试网及学院报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色及所处地域特点的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五)退费
由于岗位调整而取消开考的岗位,相应报考且已交费的考生,因此不能参加笔试的,请于10月6日17:00前持缴费正式收据到学院组织人事部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和方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加分
面试总成绩=专业教学试讲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50%
拟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政审等情况综合确定。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和复习资料参见公告附件2。笔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对科技基础知识、职业道德,高等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笔试定于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10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公告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排名以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审查地点。学院将不在网上公布全部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凡是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可登录学院人事网公招考试报名系统查对自己的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电话申请查分(电话:0825—2290597),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于资格审查与缴费的同时(即2010年10月4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其面试程序均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为专业教学测试,第二步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资格确定。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的相同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具体招聘岗位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面试资格确定3:1比例的,笔试参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手续办理。面试手续办理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21日在学院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者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齐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1)有效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
(2)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3)系中共党员的,提供组织关系证明;
(4)发表有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原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相应人员参加面试。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根据其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面试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发给《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