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70分,面试成绩3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分专业方向制作专业知识试题)
2、笔试分值及比例
公共知识折合成绩为3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占总成绩30%;专业知识折合成绩为40分,占总成绩40%。
3、笔试要求:报名人数和拟聘专业方向职位比例必须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一村一大”)和“三支一扶”等加分政策的人员,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县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协议书(或服务证)、考核结果登记表(或考核结果证明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套。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备、非原件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
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方向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
(三)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计分办法
笔试、面试折合综合成绩共计100分,其所占比例为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个人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公告的专业方向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可分专业方向职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组织考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7天。经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方向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报批。县人社部门审批后,单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一律按人事代理制度实行聘用制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资中县纪委 0832-5602516
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中县财政局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