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审方式: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五、聘用办法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按考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结果,按考生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聘用。
(三)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后待遇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安排在本区相关事业岗位工作,并享受本区事业人员待遇。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咨询电话:83666750、83610088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