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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12-14 09:24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将于2011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从事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网[http://www.cuit.ed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事业单位 成都市航空港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1年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2003年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的学校。学校现有航空港、龙泉、人南、青羊四个校区,占地1800亩,校舍面积58.46万平方米。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等证书(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必须已取得或者在2012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且必须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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