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
因本次招聘岗位类别不同,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须参加笔试、专业水平考核和面试;管理岗位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研究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专业水平考核成绩70%)+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拟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确定。
(一)笔试和专业水平考核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购买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的《综合知识参考资料》。
3、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专业水平考核
专业水平考核由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水平考核即对应聘人员已发表的科研和学术成果(以下简称“成果”)进行考核。成果均以原件为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计算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公告附件2:《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业水平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X;第二,将考生的成果分值除以其报考岗位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Y再乘以100计算,即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Z。
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X为报考者的成果分值,Y为其报考岗位所有报考者中成果得分最高者的分值,Z为报考者的专业水平考核成绩。
报考者应于2011年11月5日-12月10日前将已发表的成果等相关材料送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科研楼B区410室或409室,联系电话:(028)87016755、8701208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011年四川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课程表(综合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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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班别 | 科目 | 学时 | 教师 | 试听 | 学费 | |||
基础阶段 | 系统精讲班 | 法律 |
14 | 罗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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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道德建设 | 2 | 赵亚男 | |||||||
四川省情省策 | 3 | 张哲 | |||||||
公文写作 | 2 | 罗红军 | |||||||
事业单位常识 | 3 | 高欢欢 | |||||||
职业能力测试 | 24 | 沈栋、邓淳、郜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