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笔试》一科,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分别占笔试卷面成绩的5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各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考试指定教材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14:00-16:00,在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1年12月19日在学校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当天(0816-2202065)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综合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11年12月13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绵阳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地址:绵阳师范学院北校区(四川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7栋二楼,联系电话0816-220206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