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元市元坝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元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公开招聘121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元坝区中医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2年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所有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的,即为普通高等教育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2年广元市元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