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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元元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1名工作人员(4)
2012-07-06 11:34  广元市广元坝人事人才网 点击: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2年8月20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区委宣传部的面试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备案)。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ybrlzy.cn/Main/index.asp)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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