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雅安市2010年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通知
雅安市2010年拟录用选调生:
根据《四川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规定,现就雅安市2010年拟录用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20日前的法定工作日;
地点: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有关要求
1.拟录用人员必须本人到我部签订协议。
2.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填写规范并由学校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如:“姓名” —要与身份证一致;“家庭地址”—要详细具体;“联系电话”—能随时联系到的号码;“应聘意见” —同意选调到雅安市XX县(区)工作;“院系意见”—同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835-2852153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