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四川全省选调生数量为1377名,符合选调条件、获得推荐的人员,于2011年4月1日- 4月6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日-4月7日,
缴费时间4月1日-4月8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2日24:00
笔试定于2011年4月23日在成都集中进行
笔试成绩于2011年5月2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011年6月19日进行面试
2011年7月中旬前发布选调生拟录通知
四川省2011年度选调
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一、选调名额
2011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1377名,详见《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2011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品行正派;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比较强烈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四)应届毕业生须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且按时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审核推荐
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自愿到民族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各高校须将加盖印章的《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2)于3月29日前送至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纸质版和EXCEL表格电子版一并报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核准推荐。《推荐人选名册》(样式见附件3)于3月29日前送至市(州)委组织部。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条件、获得推荐的人员,于2011年4月1日- 4月6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见附件5)。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日-4月7日。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市(州)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4月1日-4月8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4月20日至22日24: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