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根据《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将选聘187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选聘区县原籍的)到滨海新区(汉沽、大港)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其中,滨海新区16名(汉沽8名、大港8名)、东丽区7名、西青区20名、津南区16名、北辰区16名、武清区24名、宝坻区20名、蓟县33名、静海县20名、宁河县15名。今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网上报名。
今年,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选聘方式上做了一些调整和改进,今年在全市高校中选择了7所院校进行直接选聘,经过严格的推荐考核程序,共选聘了140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同时,继续坚持面向原籍生选聘,在滨海新区塘沽实行自主选聘试点的基础上,还将选聘187名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和其他9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据介绍,此次“村官”面向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今起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从今日8:00开始至5月30日18:00结束;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通过报名网站给予答复。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28013603,28013615
政策咨询电话:
83605616,23399361
优惠政策
9项待遇和保障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有关“工资标准”“合同期满报考本市高校研究生加分”等9项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是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和地方财政将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其在高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偿其助学贷款本息的50%。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给予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2500元。
三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经所在行政村党组织同意,报区县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续聘,续聘期两年。
四是全市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计划中,拿出一定的职位,定向考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五是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区县组织部门推荐,可参加一次选调生统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是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任务的区县,本区县和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要拿出一定的空缺职位专门用于本区县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七是合同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市高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是被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标准。进入企业工作的,其在村工作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今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九是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党委组织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颁发《天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