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业绩公示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报考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实际情况。
组织考察前,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任职
对遴选人选,分别在所在单位和遴选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接到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任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83609072
市公务员局 8360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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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咨询电话:2313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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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此表系统自动生成)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公务员局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