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医学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9月21日8:00至9月23日17:00。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1比例笔试合格考生以及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原件验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
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出具考核报告。
(五)公示
考核结束后,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武清人才网、人才市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人事关系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在聘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解除聘用协议。
对招聘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或在一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对一年内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续签协议一年;年内如仍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用人单位应与本人解除协议。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武清人才网查询。
四、纪律与监督
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2106601、82129992
监督电话:82138652
* 招聘计划下载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