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实习记者刘方茹) 参加2010年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注意了,凡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上午在所在地州参加笔试,10月14日~15日进行面试。
随后,自治区选聘办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各地州市确定拟转聘人员名单。拟选(转)聘人员名单将分别在新疆党建网主站、地州市分站公布。
据自治区选聘办负责人昨日介绍,中央组织部从2008年开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至20万名,每年选聘2万至4万名。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2~3年。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据介绍,2008年全疆有400多人报名参加选聘,2009年报名人数增至900多人,今年已增长到1800余人,选聘任职的范围由最初的8个地州覆盖到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