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程序可登陆南疆人才网站查询。
(2)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不得兼报。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有关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宣布成绩无效;已经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8月15日-8月18日,到各县市报名点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报名开始后,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募对象、条件及相关资格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试卷命题、阅卷由巴州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语种:支教岗位采用汉语答题,支医、支农及扶贫岗位可选用汉、维、蒙语答题,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另外低保家庭及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3、考试时间:2011年8月20日(星期六)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8月23日北京时间16:30通过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四)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24日—25日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2份。
(2)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27日前将复审合格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1份报送至巴州人才服务中心。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信息采集表,由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3日至10日在本县市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五)集中培训
9月14日-20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
(六)派遣上岗
9月30日,各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六、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新党办发[2006]9号)等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原籍或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巴州人事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募职位具体委托解答由招考县市负责,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咨询电话:(0996)2015961 2021791
《巴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报名表》.xls |
2011年巴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职位表.xls |
《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
推荐: 2011年三支一扶考试辅导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