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经请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空缺。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认定。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须签订服务期限协议,服务期为6年(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0998-7282035,0998-7287300
联系人:廖勇彭博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7282144
联系人:王燕(叶城县纪检委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998-7291127
附:
1、《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1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叶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