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决定2012年第一季度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面向社会为伊犁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和巴州部分县农村警务室专项招录5000名警务工作人员。
招录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大专院校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院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4、驻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5、新疆户籍并在疆连续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员),以及担任公安机关协警(辅警)两年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人员。
录用人员由县(市)级公安机关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定向农村警务室岗位。录用人员须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
具体招考事宜,近期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新疆昆仑网站(http://www.xjkunlun.cn)发布的简章和职位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公 安 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