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9月1日-3日,每天上午9:30时-13:30时,下午16:00时-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附件1:《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加分人员需提交任免机关出具的“在乡镇在编在岗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证明材料;
3、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对不能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向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民主推荐和业务水平测试三部分。其中,民主推荐先由报考人员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遴选机关组织民主推荐;业务水平测试根据遴选机关职位要求进行测试。
面试时间:2011年9月5日—9日。每天上午9:30时、下午16:00时开始。各遴选职位结构化面试、民主推荐、业务水平测试安排详见附件2:《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三、有关要求
1、请考生根据资格复审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本遴选职位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到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
2、放弃面试的考生,务必于8月27日前告知遴选机关,说明放弃面试的理由,并将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确认说明传真至遴选机关;放弃面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确认参加面试后又放弃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遴选机关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
政策咨询电话:
自治区行政机关:0991—3689924、3689766
自治区党群机关:0991—2398037、2391232
监督电话:0991—3689635
附:1、《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2、《2011年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