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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定向培养869公务员 合格到政法机关工作
2010-06-30 09:08  云南网 点击:

我省基层政法机关今年将定向招录及培养869名公务员,计划从退役士兵、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服务农村4类人员中录取人员到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所有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者,将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

3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

现为云南户籍的已退役士兵、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云南服务两年及以上(特岗教师需服务3年)且服务期将满,但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服务农村4类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懂岗位要求的少数民族语言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其中,检察院系统双语试点班的招考对象,除要求具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法律专业学历外,还应具备运用该职位所要求的少数民族语言的能力。

每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7月4日0:00至6日24:00。考生自行维护报名信息,每个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保证个人信息时真实有效,填报虚假信息的将按《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所附规则进行处罚。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网上交费时间:7月4日0:00至7日24:00。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地点均安排在昆明市。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将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及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公布。录用为警察的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其余岗位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成绩合格可录为公务员

考试合格确定为被录取的人员,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须与培养学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

学校学习期满录用到基层政法机关后有明确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包含在校的培养时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允许进行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等形式的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人员,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须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

>>考生必看:2011年云南公务员面试课程 红领摇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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