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1:3的比例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即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全部结束次日,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体检公告。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871-3121915。请进入面试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