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将对后续人员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只开展一次。递补人员名单由玉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上网公布。本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凡经过网上确认但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五、面试的实施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注: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领到一份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六、公安及森林公安体能测试安排
按照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同时予以废止。公安类的体能测试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森林公安类体能测试由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详细安排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核安排
在继续执行2010年国家下发的新的体检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公安机关及部分特殊部门或职位,按照国家新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安排:省属地税、质监、工商部门由各省级直管单位负责体检。
市直及森林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所属岗位考生的体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安排: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