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的实施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注: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领到一份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六、公安及森林公安体能测试安排
按照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同时予以废止。公安类的体能测试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森林公安类体能测试由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详细安排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核安排
在继续执行2010年国家下发的新的体检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公安机关及部分特殊部门或职位,按照国家新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安排:省属地税、质监、工商部门由各省级直管单位负责体检。
市直及森林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所属岗位考生的体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安排: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八、特别提醒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网上确认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0877-2025590 2021406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