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档案局决定在全省党政机关中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到省档案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电子文件备份管理处2名、人事处1名、法规宣教处1名、社会利用部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
4.在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工作),并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的人员;
5.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如下:
(1)电子文件备份管理处:计算机应用岗位,要求计算机专业;
(2)人事处:人事岗位,要求中文、社会学专业;
(3)法规宣教处:法规岗位,要求法律、中文专业;
(4)社会利用部:档案编研岗位,要求历史、中文专业;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能办理转任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自愿报考的人员,应从指定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档案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标明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7月31日
报名地点:1.各州、市档案局设立报名登记点;2.云南省档案局人事处,地址:昆明市西华北路119号、邮编650032(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