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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云南文山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1-07-15 15:53  文山人事网 点击:

  (三)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情形

  根据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2011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暂未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以凭所在高校签章的《2011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若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5151676。

  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证明。其余已与招录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人员须出具未就业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我省服务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报考要求2009年以来未就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务农人员报考须提交村委会开具的身份证明。村(社区)干部须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工人身份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

  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071000259fe84b7d90515fa238ebfbd9

  (1)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还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除持毕业证书原件外,还必须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资格复审时不需要考生提供笔试准考证,考生手持的资格复审确认表经对照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经签章,即为面试准考证。

  2.递补和等额面试情形

  资格复审时,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21日通过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文山党建网(www.wsdj.gov.cn)和文山人事网(www.ynwsrs.gov.cn)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5日,地点:文山州人社局公务员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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