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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云南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2011-07-16 09:25  华图网校 点击:

  各位报考人员:

  2011年全省公务员笔试后的调剂、确认及增补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根据《云南省2011年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现对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及其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11年7月27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州市法检两院政治部通知。

  (二)地点

  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通知。

  (三)审核单位

  由各州市法检两院政治部对报考本系统的考生开展资格复审。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报考全省法检两院的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也是能够登录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界面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请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521ece75f2134b419a4f8a658ca4bb8b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请对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提供相关材料,还需打印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确认表,资格复审确认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其余要求考生提供何种证明材料的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省公务员局网站考试录用专栏):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00115fe5eea48f0b8578b783ac38744

  如对户籍、生源地、民族等具体审核条件所需证明材料不清楚的,可询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六)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须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盖章。《确认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八)递补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若递补人员的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一致则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对剩余人员进行等额面试(如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可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办法参照资格复审进行)

  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州市资格复审组织单位公布,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二、面试

  (一)时间

  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7月31日(星期日)

  7月30日上午9:00开始,7月31日结束。

  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请向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查询。

  (二)地点

  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确定的地点。

  (三)面试方式

  司法岗位,情景模拟(法庭控辩)面试;非司法岗位,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的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日到各州市面试组织单位确定的面试地点报到。

  2、应试人员将由引导员从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应试人员面试当天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用人单位签章的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并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按报考部门和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过程中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3、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

  2、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报到。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候考室后,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必须交给有关工作人员保管。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5、应试人员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回避有关的规定,考生可向纪检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8、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9、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成绩公布

  每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现场公布,最终全部面试人员成绩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 + 最终面试成绩)×0.5

  免笔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加分/3)×0.5+最终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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