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保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法院、检察院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单位和省属驻保单位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区)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人民警察岗位考生的体能测试同步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7月2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市级及省属驻保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
2、各县(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⑴隆阳区:隆阳区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正阳北路206号。
⑵施甸县:施甸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施甸县城人民路009号。
⑶腾冲县:腾冲县人才市场(腾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⑷龙陵县:龙陵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地址:龙陵县城龙山中路龙陵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⑸昌宁县:昌宁县人事劳动局,地址:昌宁县右甸西路60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确认表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对照招考公告及其所附的《报考指南》(含补充之一、之二、之三)提供相关材料及其复印件(要求考生提供何种证明材料的相关文件可从以下网址下载查看: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a00115fe5eea48f0b8578b783ac38744)
(五)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与招考要求不符,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审核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组织资格复审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其提交的《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盖章。《资格复审确认表》盖章后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
(七)人民警察岗位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
人民警察岗位报考人员的体能测试按照资格复审的分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7月23日前结束。
(八)资格复审后递补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该岗位所缺面试人员可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排名进行一次递补,并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无法递补的岗位等额开展面试,若岗位无人面试,则取消该岗位。
递补人员名单于7月27日在保山党建网、保山人事人才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