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成绩计算
按《公告》要求,笔试各科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专业知识+加分)/3×50%]+(面试成绩×50%)。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3)×50%〕
面试评分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合成成绩时取小数点后1位。若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首先按面试成绩排名(免笔试考生按小数点后两位计分排名),如果再相等,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
三、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详细查阅《云南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1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等相关公告规定。
四、联系或咨询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3160671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4610859、4096602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6057029
以上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昆明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招录考生面试须知
1、按组织面试单位通知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及抽签。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并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在面试抽签时不到或迟到10分钟以上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
3、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封闭期间,若发现考生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4、在面试、候考、退场休息期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对不服从管理严重违规违纪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6、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7、按照公务回避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发现其他考生有舞弊行为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9、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签和草稿纸。面试考生在面试成绩宣布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面试场地逗留;面试后,拟录用人选还须提供证件。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