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1〕39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扶贫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1人(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二)市扶贫办综合科1人(限招男性;专业不限)。
(三)市扶贫办计划财务科1人(男女不限;门类为会计统计审计学、经济学,专业不限)。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全市范围内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登记。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履行职能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6.在公务员岗位上工作(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
7.具有所需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8.近年来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规定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