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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12-03-08 10:09  华图网校 点击:

  二、招录政策

  (一)招录信息可在那些网站查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ynhrss.gov.cn/)、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gwyj.ynhrss.gov.cn/)

  (二)公告发布后招录计划还会变化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录计划可能会有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录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能否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称: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如果报考人员考上这一岗位,将立即构成需要回避的情形,故《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属于法律和法规,如果有上述情形的人员,属于公告中所称的“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不得参与报名。

  类似地有其他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如未在公告中列举,也同样不能参与报名。

  (四)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对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作出了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明确规定,这是一个广泛性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下列情形有所调整:

  1、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非在职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人民警察以外的其他岗位时,年龄限制放宽到40周岁。

  意思是说: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的非人民警察的岗位,遇有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非在职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报考时,报名系统自动调整年龄上限为40周岁,报考人员只需如实填写身份证号即可报名。

  2、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取得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报考法检系统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操作原则同上条。

  3、人民警察由于不同警种授衔年龄及实际工作要求的不同,有如下规定:

  根据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规定,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公安法医岗位不超过3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法医岗位也不超过35岁);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岁,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岗位一般不超过3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狱医或心理矫正等特殊岗位也不超过35岁)。报考公安特警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应届非在职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特警岗位也不超过25岁);。州市及法检两院机关司法警察岗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普通人民警察的年龄要求进行设置。

  (五)年龄计算方法

  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日,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

  18-35周岁表示:1976年3月14日(未满36周岁视为35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类似地:

  18-30岁表示:1981年3月14日(未满31周岁视为30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18-25岁表示:1986年3月14日(未满32周岁视为31周岁)及以后至1994年3月13日(18周岁必须届满)以前出生。

  (六)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根据法律,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故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18岁(含)以后参加工作的经历,此经历与学历条件无关。

  具体来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注意,此处所指“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明示不再区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也就是说,省、州两级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属于基层工作经历)。特别地,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大中专生,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大中专生,在职攻读的成人教育学历不在此条限制范围内。如为成人教育学历,其在职期间的读书经历不影响其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即:成人教育在职期间无论是否参与读书,其符合基层工作经历的工作时间视为有效的基层工作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近三年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部分定向招考的职位对基层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下同)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验,这类职位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不能中断,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7年4月(含)以前。

  (七)部队聘用的文职人员在部队的从业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部队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这个工作经历与人员身份无关,只看单位级别。所以无论是服役人员还是文职人员,只要在团及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团以上单位工作的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八)在境外从事志愿服务的工作经历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特指在中国基层工作的经历,在境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九)基层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时间精确到月,自工作月份起算,根据劳动法,工作当月即开始计薪,故工作当月计算为工作时间,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例1:2011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算工作了12个月,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11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2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仅算工作了10个月,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例2:A君,2005年12月-2006年2月在甲公司工作(算3个月);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在乙公司工作(算9个月);2010年4月至 2011年3月在省级事业单位工作(算12个月),中间间断时间在家休养。只要A君能提供以上三个单位的基层工作时间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即24个月,满足2年基层工作经历。

  (十)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证明?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当月起算。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月份起算(该劳动合同的起始月份应晚于毕业时间,在读期间内的工作即使签定过劳动合同,也只属于社会实践,不计算为基层经历时间)。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时间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各级劳动部门签章同意的《灵活就业登记表》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月份起算。

  村(社区)干部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或报到当月起算。

  (十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可以报考什么岗位?

  我省从未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进行身份限制,也就是说,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只要符合招考条件的要求,一直以来都可以报考公务员,而且我省针对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习现状,对招考条件有所放宽。2012年的此类优惠政策一是在计划设置时,允许部分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根据当地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干部的学历情况,放宽学历限制至中专高中层次;二是对有2年务农经历的人员,虽然国家并未允许务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但我省允许他们报考要求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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