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部门报到。
2012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人事人才网、弥渡县门户网站登载查询。
大理人事人才网址:www.dlrs.gov.cn
弥渡县门户网站:http://md.dali.gov.cn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8160562(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8163380(弥渡县纪委监察局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
特此公告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