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2011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于2011年1月4日起开始报名。
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088名,其中市级机关129名(含市地税下属单位及市监狱劳教单位),县(市)区机关807名,乡镇机关152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100名,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及面向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中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155名;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3名。
面向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招考力度加大
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2011年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招考计划达到本级招考总计划的比例由2010的50%提高到80%。
同时,市及县(市)区两级机关分别安排10%的招考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仍按50%的招考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离开服务岗位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两项计划”人员,可以报考省和市级机关,自2011年起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县乡两级要求在岗。
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对象比例作调整
据人事局相关领导介绍,考虑到历年来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淘汰率比较高,公务员体检标准调整后,体检不合格率又比较低,并尽可能降低社会考录成本,提高公务员考录工作效能。今年除了省里有明确规定之外,我市将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比例都作了相应调整。总体上提高了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比例,降低了其他对象的确定比例。
其中,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6、3名及以上的按1:5、5名及以上的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较去年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4、4名及以上的按1:3有了较大幅度提高。除个别职位外,大多数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除人民警察职位外,体检对象均按1:1确定,较去年1:3作了较大幅度调整。所有职位的考察对象均按1:1确定,实施等额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宁波市公务员考试首次取消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优惠政策,调整为定向招考。另外,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除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外,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