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省的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921名,其中:市级机关招考200名;县(市、区)机关招考569名;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52名。上述计划中含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41名;从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各级机关公务员118名;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16名。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或于2011年12月17日以后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各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金华市公安局法医职位户口范围放宽至浙江省;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在金全日制普通高校外地生源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
县(市、区)在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的基础上,还要扩大生源和户籍范围的,见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
2.在第1条第(1)、(2)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3.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为:各?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为:(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要求为金华市应征入伍的2011年退役士兵或具有金华市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要求为金华市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金华市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1年12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