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2年3月3 日 2012年3月3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2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再实行加分。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