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殡葬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勤奋好学,创新意识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要求;
3、 身体健康;
4、 台州户籍。
二、 招聘岗位、人数和具体资格要求
1、 厨师二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男女不限。主要负责食堂早、中、晚三餐的饮食及食堂杂务,从事过炊事工作的退伍军人或从事过食堂工作的人员优先考虑。
2、 驾驶员三名:持A照满2年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持B照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驾龄满5年;持C照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限男性,要求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退伍军人优先,条件可适当放宽。主要负责殡仪灵车驾驶,遗体接运及包扎抬运等工作。
三、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2012年2月2日开始,至人员招聘满为止;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彩照一张,于工作日上午8:00-下午14:00到台州市殡仪馆办公室(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台州市殡仪馆行政楼二楼)报名。联系人:周女士(0576-82323893)。
四、录用办法及待遇
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面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后,择优录用,试用期三个月。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临时劳务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派遣至市殡仪馆工作,实行年薪制,厨师年薪约3.5万元(包含夜间值班补助),驾驶员年薪约4万元(包含提成和夜间值班补助)。如工作表现优良的可按程序招聘为台州市殡仪馆编外合同工。
二0一二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