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核: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①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②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③曾受过劳动教养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④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⑥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⑦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⑧有不适合招聘岗位其它情形的。
6、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7、公示、聘用:体检、考核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党史网(http://www.zjds.org.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8、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浙江党史网(http://www.zjds.org.cn/)。
9、以上各环节如出现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协议,派遣到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工作,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随迁。
2、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除工资福利外,享受相应的养老、医疗等“五险一金”待遇。
3、联系电话:0571—87053585,87057522
中共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