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州)2010年补充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州)2010年补充人员招聘方案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建筑设计、工程测量等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专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专业岗位 |
人员来源 |
其他要求 |
土木工程 |
本科及
以上 |
2 |
建筑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1、愿意派驻外地工作。
2、能独立野外工作的优先。
3、能适应长期野外艰苦工作环境的身体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往届生必须能独立工作。
6、同等情况下中共党员优先。 |
建筑学 |
本科及
以上 |
1 |
建筑方案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 | |
建筑工程
技术 |
大专及
以上 |
1 |
建筑设计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
工程测量技术 |
大专及
以上 |
2 |
工程测量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本科及
以上 |
1 |
工程勘察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
二、相关待遇
1、享受相应学历和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
2、享受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3、经考试、考核批准聘用后,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和登记聘用合同;
4、若改制则按改制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考核办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应于2010年4月16日前向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照片一张,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后,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由福建省地勘局和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组织考试考核。如在报名截止日仍未达到1:3的比例,将不再延长报名时间,按实际应聘人数开考,专业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均采取100分制,分别占综合总分的60%和4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4、在笔试和面试的基础上,由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我单位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的,从上专业笔试成绩合格线或综合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及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公示。
六、公布信息方式
征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同意并经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核通过的招聘方案将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网址: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及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www.fjdky.com)发布招聘信息。
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710326
二O一O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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