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法检系统公务员报考注意事项
2010年湖南省法检系统招考公告已经发布,此次湖南省计划招考889人,其中法院工作人员460名,检察院工作人员429名。提醒各位考生,在报考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考生一般须达到大专学历,个别职位可放宽到中专
参加法检系统的考生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司法警察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个别职位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具有工作经验的考生,其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2. 加分条件侧重高学历和基层服务岗位
湖南省2010年法检系统考试中,以下几类考生可以加分:
(1)取得博士学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报考地区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3)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4)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职位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
(5)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两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5分;
(6)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从上述加分条件中可发现,湖南省2010年法检系统考试侧重于高学历(博士学位)以及基层服务岗位(村官、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
3.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同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侧重职位
本次考试的考试科目按照职位不同有所区分:
(1)报考审判业务(含执行人员)、检察业务(含侦查)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知识三科;按30%、30%、4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2)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职业技能测试三科,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3)报考综合文秘等其他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按50%、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主要为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4. 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6日
审查结果查询时间:4月26日至5月8日
缴费截止时间:5月10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24日至26日
笔试时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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