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46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29个系统所属的93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246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6年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招聘(选调)246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部分岗位直接考核)—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因本次报名不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及时关注网站相关公告信息。(信息公布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shrss.gov.cn)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2016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1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6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3、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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