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宜昌公选副处报名条件调整
根据省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经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同意,对我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报名条件作适当调整,现公告如下:
原公告的“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以前任职)”调整为: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1年以上(即2009年9月1日前任职);
现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以上(即2007年9月1日前任职);
现任副科级职务且任职满4年以上(即2006年9月1日前任职),其中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 (即2009年9月1日前任职)。
其他资格条件及具体要求不变。
报名条件作上述调整后,报名的截止时间仍为2010年9月22日18:00。
宜昌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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