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吉林省延边州选调生工作通知
2009年延边州选调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效解决基层专业人才不足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州将开展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范围
1.结合全州实际,2009年我州计划选调28名左右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2.选调范围包括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的2008届(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和2009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3.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选调方法及程序
1.组织预报名。委托各高校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个人提出申请后,经高校审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延边州200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每人可填报三个志愿,其中至少填报一个乡镇岗位。高校对推荐的选调生在本校内进行为期三天公示。推荐的相关材料由各高校有关部门于4月15日前统一报送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复审。报送的材料包括《2009年延边州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2009年延边州高校推荐选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版)。州外高校推荐报名资料由高校有关部门统一用特快专递寄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延吉市友谊路89号,邮编:133000)。
2、组织正式报名。州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者,按照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报名、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未经高校推荐和州委组织部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名不予确认。考生一经网络报名后,不能再改变志愿,也不能报名参加2009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和省内其它地区选调生考试。预计省委组织部正式报名时间为: 2009年4月22日至28日。正式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3.组织考试。选调大学生参加全省公务员统一考试。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综合知识》,考试级别为乙级。公共科目笔试总分为300分,笔试成绩及格线为1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达到60分以上。报考朝鲜族岗位的考生在参加《申论》科目考试时,可以选择使用朝鲜族语言文字答卷。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总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委组织部或州委组织部指定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招考职位条件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州委组织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州委组织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培训、录用分配。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选调生,经州委组织部审核合格后报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录用审批手续,经培训后按选调计划分配到基层工作。录用的选调生将全部分配到基层工作,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工作期满后,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及当地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将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选调生将根据州及县市编制空缺情况,进行安置录用,予以公务员登记,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用人部门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选调大学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州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州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联 系 人:于 淼 金 杰
联系电话:0433-2516395 0433-2996395
中共延边州委组织部
200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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