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已经2009年11月27日监察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2009年11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2次部务会议、2009年7月28日公安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2009年9月29日国家公务员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马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已经2009年11月27日监察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2009年11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2次部务会议、2009年7月28日公安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2009年9月29日国家公务员局第1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监察部部长:马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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